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78/2024
  • 公佈日期
    2024-11-18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工作證;認別卡 ;證件 / 人員 / 稽查;監督;監察 / 郵電局 /
  • 摘要
    核准郵電局執行監察職務的工作人員的工作證式樣。
  • 頁數
    第2367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期第一組第1/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1/2024號法律刊登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