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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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7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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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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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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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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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工作證;認別卡 ;證件 / 人員 / 稽查;監督;監察 / 郵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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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郵電局執行監察職務的工作人員的工作證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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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36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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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期第一組第1/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1/2024號法律刊登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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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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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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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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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