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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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8/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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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5-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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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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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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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新聞局 / 工作時間 / 員工;勞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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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訂定新聞局工作人員的特別辦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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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2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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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零五年二月一日開始生效。
本批示被二零一三年八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227/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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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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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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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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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