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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81/2014
  • 公佈日期
    2014-07-0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澳門大學 / 橫琴島 / 合同 / 供應合同 / 安裝;設施 / 設備 / 燃氣網絡 / 天然資源 / 2013 / 2014 /
  • 摘要
    修改第393/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供應及安裝天然氣熱水爐具)
  • 頁數
    第419頁
  • 註記
    修改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393/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南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