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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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8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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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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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4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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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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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海事及水務局 / 政府代表 / 計劃;大綱;節目;方案 / 管理 / 捕漁;釣魚;漁業 / 船舶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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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授予海事及水務局局長,作為簽署《關於澳門流動漁船管理的合作安排》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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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845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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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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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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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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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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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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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