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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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8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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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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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9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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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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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職務之終止 / 委任 / 委員;理事 / 信託委員會;保佐人委員會 / 科學技術發展基金 / 2019 / 2020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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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終止一名(楊美基)擔任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項目顧問委員會成員的職務及委任另一名(黃聲揚)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項目顧問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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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033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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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本批示被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一組第1/2021號行政法規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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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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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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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