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81/2021
-
公佈日期2021-11-29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8 I
-
生效狀況生效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規章;條例 / 規劃;計劃 / 財政資助;財政支援 / 住宅大廈 / 大廈 / 分層所有權 / 要件 / 物業登記 / 批給;特許 / 最高限額度 / 保養與維修 / 有破損之建築物 / 樓宇維修 / 稽查;監督;監察 / 廢止 / 印刷品;印件;印刷單頁;表格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樓宇維修基金 / 房屋局 / 財政局 /
-
摘要核准《樓宇共同部分檢測資助計劃規章》。
-
頁數第3022-3029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44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一期第一組第310/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二零一七年五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第109/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及二零二零年五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第110/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但不影響該等批示繼續適用於在本批示生效之日前已提交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