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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81/2024
  • 公佈日期
    2024-11-2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8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公共街市 / 制度 / 管理 / 供應市場 / 食物 / 市政署 / 2024 /
  • 摘要
    訂定第6/2021號法律第二條(一)項所指的公共街市及修改第206/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的附件。
  • 頁數
    第2385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起生效。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206/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所表述的“氹仔街市及路環街市”改為“氹仔街市”。
    廢止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205/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及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二期第一組第47/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6/2021號法律公佈於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