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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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83/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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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9-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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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1 I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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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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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旅遊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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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限授予旅遊學院院長。(黃竹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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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7048-705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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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自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四日起,旅遊學院院長在本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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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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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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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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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