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84/2014
  • 公佈日期
    2014-07-0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住宅;房屋 / 設備 / 衛生護理;醫療服務 / 老人 / 擬訂草案 / 路環島 / 2011 / 2012 / 2014 /
  • 摘要
    修改第298/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石排灣公共房屋CN6d地段衛生及護老設施——編製計劃)
  • 頁數
    第421頁
  • 註記
    Macau — Serviços Profissionais, Limitada。
    修改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第298/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九期第一組第91/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