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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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88/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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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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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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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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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廉政公署 / 審計署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草案;計劃;項目 / 2006 / 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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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新廉政公署、審計署大樓及景觀整治之圖則》編製服務的執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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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869-87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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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358/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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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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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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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