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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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89/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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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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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7 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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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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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對外貿易 / 進口 / 出口 / 對外貿易活動 / 商品;貨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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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剔除十二月十八日第66/95/M號法令第九條第一款b)項規定的進口表﹝表B﹞中的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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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0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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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七日起生效。
修改由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128/GM/98號批示所核准的進口表(表B)。
本批示被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組公佈的第257/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