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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89/2017
  • 公佈日期
    2017-06-1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5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漁業發展及援助計劃規章 / 規章;條例 / 財政資助;財政支援 / 捕漁;釣魚;漁業 / 期限;期間 / 最高限額度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漁業發展及援助基金;漁業基金 /
  • 摘要
    修改《漁業發展及援助計劃規章》第八條。
  • 頁數
    第602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零七年四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四期第一組第93/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漁業發展及援助計劃規章》第八條第二款。
    本批示被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九期第一組第6/2023號行政法規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