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94/2005
- 公佈日期2005-06-06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3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2004 / 2005 / 澳門大學 / 工程 / 承攬合同 / 合同 / 建築 / 公共工程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 摘要許可將十一月十二日第257/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作修改。
- 頁數第650頁
- 註記修改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257/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