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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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9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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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8-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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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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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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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本身預算 / 體育發展基金 / 體育發展局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救助;救援;拯救 / 游泳池 / 體育設施 / 2008 / 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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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向體育發展基金提供體育發展局轄下游泳池救生員服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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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7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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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浪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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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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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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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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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