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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94/2015
  • 公佈日期
    2015-07-2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9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建築 / 公共工程 / 公共部門之設施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 摘要
    修改第458/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下環街社會服務綜合大樓建造工程(第一期)﹞。
  • 頁數
    第586頁
  • 註記
    中德——新力聯營公司。
    修改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三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458/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第19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