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96/2001
- 公佈日期2001-09-24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9 I
- 生效狀況廢止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工作證;認別卡 ;證件 / 警察總局局長 / 人員 / 軍事化人員 / 警察總局 /
- 摘要核准警察總局使用的各種工作證式樣。
- 頁數第1058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本批示被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第151/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
- 已更改-
- 廢止-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