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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96/2001
  • 公佈日期
    2001-09-2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9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工作證;認別卡 ;證件 / 警察總局局長 / 人員 / 軍事化人員 / 警察總局 /
  • 摘要
    核准警察總局使用的各種工作證式樣。
  • 頁數
    第1058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本批示被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第151/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