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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99/2004
  • 公佈日期
    2004-08-0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組成 / 運作 / 廉政公署人員紀律監察委員會 / 紀律 / 監察委員會 / 廉政公署 /
  • 摘要
    修改第164/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廉政公署人員紀律監察委員會)第三款及第六款。
  • 頁數
    第1400-1401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一組第164/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組成)和第六款(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