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99/2011
-
公佈日期2011-07-25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0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澳門大學 / 橫琴島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建築 / 公共工程 / 校舍 / 稽查;監督;監察 / 2011 / 2012 /
-
摘要許可訂立提供“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中央宿舍及中央商業區建造工程——監察”服務的合同。
-
頁數第1453頁
-
註記布法蘭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四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五期第一組第68/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425/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第434/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七年十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一期第一組第358/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