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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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9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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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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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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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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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建築 / 公共工程 / 橋樑 / 稽查;監督;監察 / 管理 / 發展項目 / 價格 / 澳門 / 氹仔島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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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提供“澳氹第四條跨海大橋工程——監察、項目及造價管理”服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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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625-6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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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奧雅納工程顧問。
本批示的分段支付被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二組第1713-1723頁內財政局公布跨年度負擔明細清單所修改(其他類第7/20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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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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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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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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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