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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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0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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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6-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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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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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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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調整;更新 / 社會保障 / 殘疾金 / 養老金 / 救濟金 / 補助金;退休金;撫恤金; 扶養金; 殘廢金;因公受傷之恤金 / 社會保障基金 / 法律制度 / 2006 / 職責;授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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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調整十月十八日第58/93/M號法令第五條第一款a、b及c項所指的補助金每月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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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9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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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廢止一九九九年八月三十日《政府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164/GM/99號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第9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