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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02/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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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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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2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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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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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委員;理事 / 難民事務委員會 / 委員會;佣金 / 難民 / 組成 / 代表 / 出席費 / 檢察官 / 司長辦公室(澳門特區) / 保安司司長 / 治安警察局 / 社會工作局 / 國際法事務辦公室 / 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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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難民事務委員會主席(江志)及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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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5084-508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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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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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第1/2004號法律,承認及喪失難民地位制度
- 第202/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難民事務委員會主席及委員
- 第182/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難民事務委員會一名委員的替換。
- 第192/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一名難民事務委員會委員。
- 第291/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難民事務委員會一名委員,以代替另一名委員。
- 第169/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一名難民事務委員會委員,以代替另一委員。
- 第126/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一名難民事務委員會委員,以代替原委員。
- 第222/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一名難民事務委員會委員,以代替另一委員。
- 第32/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難民事務委員會委員,以代替原委員。
- 第197/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一名難民事務委員會委員。
- 第97/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治安警察局出入境管制廳代廳長為難民事務委員會委員,以代替原委員。
- 第115/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難民事務委員會委員,以代替原委員。
- 第15/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兩名難民事務委員會委員,以代替兩名原委員。
- 第62/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一名檢察官為難民事務委員會主席,以代替另一名主席。
- 第179/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一名難民事務委員會委員。
- 第127/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一名難民事務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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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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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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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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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