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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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0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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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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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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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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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最高限額度 / 津貼 / 計劃;大綱;節目;方案 / 保險 / 衛生;健康 / 居民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衛生護理;醫療服務 / 社會福利 / 居留;居所 / 中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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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訂定《居住於內地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醫療保險津貼計劃》的年度醫療保險津貼金額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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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6270-627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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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一組第199/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6/2020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期第一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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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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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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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