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05/2011
  • 公佈日期
    2011-07-2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0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承攬合同 / 公共工程 / 2010 / 2011 /
  • 摘要
    修改第550/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三盞燈圓形地社區活動中心——民政總署三盞燈服務中心室內裝修工程)
  • 頁數
    第1457頁
  • 註記
    修改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550/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