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05/2016
-
公佈日期2016-06-27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6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擬訂草案 / 擴大 / 建築 / 傳染病 / 疾病 / 路環島 / 2009 / 2010 / 2011 / 2012 / 2016 /
-
摘要修改第29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路環‘崗頂’傳染病康復中心改建及擴建工程設計圖則之服務)
-
頁數第557-558頁
-
註記黃如楷建築設計有限公司。
修改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一組第194/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