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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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06/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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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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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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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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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建築 / 填海;堆填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2004 / 2005 / 路氹城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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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路城連貫公路東側區城填土建造工程”的執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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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510-15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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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被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307/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所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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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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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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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