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09/2021
  • 公佈日期
    2021-12-3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2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調整;更新 / 對外貿易 / 出口 / 進口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發出執照;發出牌照 / 衛生控制;衛生檢疫 / 商品;貨物 / 貨物運輸 / 消費品 / 對外貿易活動 / 外貿經營人 / 澳門對外貿易分類協調制度 / 市政署 /
  • 摘要
    更新《對外貿易法》的相關貨物表。
  • 頁數
    第6286-6317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487/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7/2003號法律公佈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一組內及第28/2003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七期第一組內。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第188/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在第20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所指的附件二的表A(出口表)及表B(進口表)中分別增加載於本批示的附件的若干貨物。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208/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更新《對外貿易法》相關附表。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110/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在第20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所指的附件二的表A(出口表)及表B(進口表)中分別增加若干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