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1/2010
-
公佈日期2010-02-03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 I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權限授予 / 總秘書;秘書長 / 行政會;執行委員會 / 行政長官辦公室 /
-
摘要修改第51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將若干權限授予行政會秘書長)
-
頁數第1416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特刊第51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二十二)項。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