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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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1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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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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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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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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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新聞出版;新聞界 / 現代化 / 職業培訓 / 資助;提供資金 / 社會傳播 / 企業管理;工商管理 / 技術更新 / 新聞局 / 技術革新 / 負擔 / 財政資助;財政支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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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鼓勵本地報業提升競爭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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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30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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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但不妨礙批給資助款項的支付效力追溯至二零零零年七月一日。
《鼓勵本地報業提升競爭力方案》為期一年,行政長官可透過批示續期一次,期限最長為一年。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第76/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延長《鼓勵報業提升競爭方案》期限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