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10/2000
  • 公佈日期
    2000-11-1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6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新聞出版;新聞界 / 現代化 / 職業培訓 / 資助;提供資金 / 社會傳播 / 企業管理;工商管理 / 技術更新 / 新聞局 / 技術革新 / 負擔 / 財政資助 /
  • 摘要
    核准《鼓勵本地報業提升競爭力方案》。
  • 頁數
    第1308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但不妨礙批給資助款項的支付效力追溯至二零零零年七月一日。
    《鼓勵本地報業提升競爭力方案》為期一年,行政長官可透過批示續期一次,期限最長為一年。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第76/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延長《鼓勵報業提升競爭方案》期限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