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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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1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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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8-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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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6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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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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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高等教育基金 / 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 代表 / 財政局 / 2018 /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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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高等教育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何絲雅、曾冠雄、何麗鑽、李心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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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680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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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起產生效力,為期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