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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13/2015
  • 公佈日期
    2015-07-2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0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澳門大學 / 學習計劃 / 文憑 / 高等教育;大專 / 課程 / 法;權利 / 培訓課程 / 中文;漢語 / 2014 / 2015 /
  • 摘要
    修改澳門法律導論課程之學習計劃和學術與教學編排。
  • 頁數
    第606-608頁
  • 註記
    經修改後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載於本決議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決議的組成部分。
    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適用於在2014/2015學年及以後入學的學生。
    修改及替代經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439/99/M號訓令核准的澳門法律導論課程之學習計劃和學術與教學編排,而附件三及附件四之澳門法律導論短期課程的學習計劃與學術及教學編排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