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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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2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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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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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5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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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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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規章;條例 / 應用;使用 / 停車場;停車位 / 停泊;停車場 / 運載工具;車輛 / 收費;票價 / 支付;繳付 / 公共泊車服務規章 / 公共服務 / 交通事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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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華士古達嘉馬花園停車場之使用及經營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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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884-88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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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355/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一組第5/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三款。
本批示被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一組副刊第18/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