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21/2003
  • 公佈日期
    2003-09-1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規章;條例 / 職業稅 / 職業稅規章 / / 印刷品;印件 /
  • 摘要
    修改《職業稅規章》若干印件式樣。
  • 頁數
    第1310-1319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一九七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八期副刊第2/78/M號法律所核准的《職業稅規章》的M/2、M/2A、M/3/M4、M/5格式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