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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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2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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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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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1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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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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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難民事務委員會 / 委員會;佣金 / 難民 / 人員替換 / 組成 / 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 /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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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一名難民事務委員會委員(黃嬌真),以代替另一委員(伍嘉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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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5437-1543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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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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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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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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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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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