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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24/2005
  • 公佈日期
    2005-06-2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6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報酬 / 教學人員 / 培訓課程 / 培訓 / 職業培訓 / 晉升 / 司法文員職程 / 司法文員 / 法院辦事處 / 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 /
  • 摘要
    規定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的教員與導師的報酬。
  • 頁數
    第715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本行政長官批示被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一期第一組第284/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