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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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2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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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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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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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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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報酬 / 教學人員 / 培訓課程 / 培訓 / 職業培訓 / 晉升 / 司法文員職程 / 司法文員 / 法院辦事處 / 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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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規定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的教員與導師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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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7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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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本行政長官批示被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一期第一組第284/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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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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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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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