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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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2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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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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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1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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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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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籌設委員會 / 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籌設委員會 / 政府代表 / 合同 / 不動產租賃合同;租賃合同 / 安裝;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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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授予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籌設委員會主席,作為「租用若干單位作為特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設施」的租賃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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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669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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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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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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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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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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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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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