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26/2000
  • 公佈日期
    2000-12-2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1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籌設委員會 / 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籌設委員會 / 政府代表 / 合同 / 不動產租賃合同;租賃合同 / 安裝;設施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授予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籌設委員會主席,作為「租用若干單位作為特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設施」的租賃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
    第6693頁
  • 註記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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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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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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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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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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