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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27/2002
  • 公佈日期
    2002-10-1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1 I 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社會保障 / 社會保障基金 / 自僱勞工 / 廢止 / 員工;勞工 /
  • 摘要
    規定社會保障制度展至自僱工--廢止第228/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 頁數
    第1100-1103頁
  • 註記
    本批示由公佈翌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公佈的第228/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七期第一組第234/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