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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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27/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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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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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1 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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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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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社會保障 / 社會保障基金 / 自僱勞工 / 廢止 / 員工;勞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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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規定社會保障制度展至自僱工--廢止第228/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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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100-110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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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由公佈翌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公佈的第228/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七期第一組第234/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