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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27/2006
  • 公佈日期
    2006-08-0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金融情報辦公室 / 項目組 / 資訊化 / 財務學;金融學 / 罪行;犯罪 / 洗黑錢 / 恐怖主義行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 摘要
    設立“金融情報辦公室”。
  • 頁數
    第1024-1025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本批示被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305/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十二款。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一組第25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延長金融情報辦公室的存續期至二零一二年八月七日。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九期第一組第6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九款。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第80/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延長金融情報辦公室的存續期至二零一五年八月七日。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一組第187/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延長金融情報辦公室的存續期至二零一八年八月七日。
    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一組第175/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延長金融情報辦公室的存續期至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第246/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四款第七項及第十款。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94/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延長金融情報辦公室的存續期至二零二零年八月七日。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九期第一組第116/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將金融情報辦公室的存續期自二零二零年八月八日起延長兩年。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九期第一組第68/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將金融情報辦公室的存續期自二零二二年八月八日起延長一年。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一組第99/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將金融情報辦公室的存續期延長至二零二四年二月七日。
    本批示被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期第一組第3/2024號行政法規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