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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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2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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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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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5 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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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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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衛生局 / 公共衛生 / 傳染病 / 疾病 / 流感應變協調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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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對面臨甲型(H1N1)流感社區爆發的危險而採取的特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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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4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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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本批示被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副刊第192/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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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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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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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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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