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28/2015
  • 公佈日期
    2015-08-1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隧道 / 自動系統 / 基本建設;基礎建設 / 個案研究 / 2015 / 2016 /
  • 摘要
    許可訂立提供“松山行人隧道和羅理基博士大馬路行人天橋系統——研究連探土服務”的合同。
  • 頁數
    第677頁
  • 註記
    PAL亞洲顧問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第102/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