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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29/2005
- 公佈日期2005-07-04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7 I
- 生效狀況廢止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津貼 / 財政資助;財政支援 / 教育機構 / 私校教育 / 小學教育 / 中學教育 / 制度 / 免費教育津貼制度 / 教育暨青年局 /
- 摘要訂定第20/2002號行政法規所指的免費教育津貼金額。
- 頁數第745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並自二零零五/二零零六學年起產生效力。
修改二零零二年九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20/2002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一款(一)項所指的免費教育津貼金額。
替代二零零二年九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20/2002號行政法規的附表一。
本批示被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一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11/2006號行政法規默示廢止。
- 已更改-
- 廢止-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