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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3/2011
  • 公佈日期
    2011-02-0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6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代表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民政總署 / 財政局 / 大熊貓基金 / 基金;資金 / 熊貓 /
  • 摘要
    委任大熊貓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 頁數
    第1169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二年六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二組第126/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二)項的(1)、(2)分項。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二組第140/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
    本批示已被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第12/2021號行政法規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