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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3/2013
  • 公佈日期
    2013-02-0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6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代替 / 調整;更新 / 最高限額度 / 收入;收益;所得 / 家庭;家屬 / 支付;繳付 / 社會房屋 / 住宅;房屋 /
  • 摘要
    更改第179/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的表一及表二。
  • 頁數
    第117-118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一組第179/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的表一及表二由本批示第一款的表一及表二取代。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一組第179/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四款的表由本批示第二款的表取代。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415/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的表一及表二取代本批示第一款的表一及表二。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415/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的表取代本批示第二款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