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3/2024
  • 公佈日期
    2024-02-0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6 I 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計程車(的士)、出租車 / 的士計程器 / 公共運輸 / 旅客運輸;乘客運輸 / 動產租金;動產租賃 / 附加費 / 交通事務局 /
  • 摘要
    修改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服務收費。
  • 頁數
    第188-189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85/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及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168/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3/2019號法律刊登於二零一九年三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九期第一組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