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30/2010
-
公佈日期2010-08-04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1 II
-
生效狀況廢止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員;理事 / 勳章、獎章和獎狀提名委員會 / 出席費 / 勳章;獎章 / 獎狀;名譽榮銜;榮譽稱號 /
-
摘要訂定第28/2001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所指的勳章、獎章和獎狀提名委員會成員,有權收取出席費。
-
頁數第8763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本批示被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24/2022號行政法規所廢止。
-
已更改-
-
廢止-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