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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34/2000
  • 公佈日期
    2000-12-2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2 II 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籌設委員會 / 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籌設委員會 /
  • 摘要
    將若干權限授予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籌設委員會主席。
  • 頁數
    第6808頁
  • 註記
    追認籌設委員會主席於獲委任之日起至本批示公布之日所作的符合上述規定的所有行為。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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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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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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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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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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