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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34/2002
  • 公佈日期
    2002-11-0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5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專責公證員 / 財政局 / 2002 /
  • 摘要
    委任一名法學士為財政局專責公證員(朱奕聰)——廢止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第216/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 頁數
    第6221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二組公佈的第216/2000行政長官批示。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三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347/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本批示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