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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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3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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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8-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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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0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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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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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地區指導計劃;地區主導計劃 / 規劃;計劃 / 擬訂草案 / 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委員會 / 委任 / 統籌;協調員;主任;組長(小組) / 委員;理事 / 跨部門委員會 / 代表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文化局 / 民政總署 / 交通事務局 / 建設發展辦公室 / 運輸基建辦公室 / 環境保護局;環保局 / 房屋局 / 旅遊局 / 2018 / 2019 / 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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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關於編製澳門特別行政區總體規劃草案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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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8204-1820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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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跨部門委員會成員的任期為三年。
第12/2013號法律《城市規劃法》刊登於二零一三年九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內及第5/2014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八期第一組內。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二組第103/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廢止本批示第二款至第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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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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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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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