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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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3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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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1-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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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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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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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澳門司法官培訓中心 / 兼任 / 中級法院法官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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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任命一名中級法院法官以兼任制度擔任司法官培訓中心主任的官職。(白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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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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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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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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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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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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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