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36/2009
- 公佈日期2009-07-06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7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2008 / 2009 / 修改 /
- 摘要許可修改第91/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繪製衛生局建築物數碼圖則服務)
- 頁數第980頁
- 註記修改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一組第91/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