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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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3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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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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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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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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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工作證;認別卡 ;證件 / 人員 / 檢查人員 / 稽查;監督;監察 / 禁止 / 住宿 / 旅遊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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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旅遊局人員在執行第3/2010號法律《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所規定的監察職務時使用的工作證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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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607-60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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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核准旅遊局人員在執行二零一零年八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一組第3/2010號法律《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所規定的監察職務時使用的工作證式樣,有關式樣載於作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期第一組第1/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取替本批示的旅遊局人員在執行監察職務時使用的工作證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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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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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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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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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